
玉溪日报登报电话:400-688-0860
特殊场景公示要求
涉外遗失(如护照、国际驾照)
步骤:
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报备(如遗失护照需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申请表》)。
在使领馆指定网站或当地报纸刊登声明(如美国需在《世界日报》等华文媒体公示)。
保留报备回执和登报证明作为补办材料。
电子物品遗失(如U盾、数字证书)
步骤:
联系发证机构(如银行、CA认证中心)申请注销。
在机构官网或指定平台发布声明(如银行U盾需在网银“安全中心”提交挂失申请)。
保留注销回执或短信通知作为证明。
共同遗失(如联合签名合同)
步骤:
所有相关方签署同一份声明,或由授权代表签署并附授权书。
登报公示时注明“所有权利人已确认遗失事实”。
线上公示需同步至所有相关方官网或平台。
四、公示后的证据保留
登报证据
报纸原件(需包含登报日期和版面)。
报纸扫描件(PDF或JPG格式,清晰显示声明内容)。
报社开具的发票或收据。
线上公示证据
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:截图保存公示页面(含网址和公示日期)。
支付宝/微信挂失:截图保存挂失成功页面。
税务机关报备:保存《丢失发票已报备证明》原件或电子版。
其他证据
派出所备案回执、使领馆报备回执、发证机构注销回执等。
五、常见问题解答
Q:登报公示后还需要做其他操作吗?
A:需同步在线上渠道公示(如企业证照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),并保留所有证据。部分物品(如身份证)需向公安机关报备。
Q:公示期需要多久?
A:登报公示通常无固定期限(以报纸出版为准);线上公示(如税务发票)可能为30天;企业证照公示长期有效。
Q:公示后发现有人冒用遗失物品怎么办?
A: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并提供公示证据(如登报报纸、线上公示截图),追究冒用者法律责任。
六、操作流程总结
步骤 操作内容
1. 确认声明内容 核对“五要素”,明确法律责任免除条款
2. 选择公示渠道 登报(官方报纸)+ 线上(企业公示系统/税务平台/派出所备案)
3. 提交公示申请 联系报社登报,在线填写企业/税务/证件挂失信息
4. 支付费用并获取回执 登报缴费,保留发票;线上公示保存截图或回执
5. 保留公示证据 报纸原件、扫描件、线上公示截图、报备回执等
6. 后续跟进定期检查是否被冒用,必要时报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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